长篇小说《阳光》正文—— 第五章 丘比特之箭

那天下午四点多钟,当伍芳立在Spring House学生公寓石头老房子门口时,就被眼前的秦田给迷住了。

似乎是一瞬间的事情,她看见出现在面前的、穿一身白色运动服的高大的男子正微笑地看着她。他有些宽阔的嘴上方,是方向舵般轮廓分明的鼻子,两道剑眉下,双眼闪烁着和煦的目光。一瞬间,她感到他离她是那么的近。又看到他的目光在瞳人里,徒然亮了起来,那目光几乎迅即要溶化了她全身,她已是由不得自主地低下了头去,却在他的一声“下午好!”中,哼哼着含糊其词的话语进到了客厅里。那一瞬间,丘比特的神箭,肯定地说,是射到了伍芳的身上,而射没射在了秦田身上呢?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反正后来她每一次问他的时候,他都说:那一箭正好射在了他的脑门上,给他射来了个台北的美女。可不是吗?这箭头都还在脑袋里,箭尾还拽在您的手上呢!

至少在当时,她是完全被他迷住了。

一直到后来过了好久,他们都从苏格兰回到了伦敦之后,她才比较清楚地回忆起来那天的情景,才记起了那天出门前,是怎样处心积虑刻意将自己打扮了一番。穿上了自己好多次在朋友的生日宴会、和一些名目繁多的派对上最吸引男士目光的服装:一套显得高贵典雅而又性感的夏季晚礼服。她由繁化简地在简单的马尾发式上露出自己光洁的额头,从而让白金钻石的花瓣形耳钉,和自己椭圆微丰漂亮脸蛋上柳叶眉下一对双眼皮的大眼睛、樱桃小嘴两边的酒窝,都相得益彰,并使自己焕发出健康清新的美丽 ,和灿烂的笑容。粉红色小礼服套在无袖开背的黑色带暗花薄纱旗袍上。当葡萄酒、威士忌或者白兰地之类的酒精在两颊上现出淡淡红晕时,或者舞过两曲、在肌肤上泛起薄薄的香汗之后,自己一个优雅的动作,便将套在晚礼服上的伪装掀开来。立时,就秀出来自己两条《红楼梦》里薛宝钗似的雪白丰腴莲藕也似的玉臂,当然,还有白出一大片光滑诱人的裸背、以及耗费了不少男士目光、和照相机里面菲林的、她在低领口处若隐若现正面和侧面看上去都曲线凸挺的双乳,正面稍近的距离上,特别是显现在舞伴眼前的、自己双乳中间金项链上吊着的十字架下面深深的乳沟……还有两手上动态十足玉笋样的十个手指头,手指头那些涂抹着淡金、淡银或是紫罗兰色、葡萄酒红色等等颜色的手指甲,那些修剪保养得玲珑剔透、让男士看得心醉神迷的华贵而又性感十足的手指甲……才记起了自己后来又是怎样来到了休斯街178号Spring House学生公寓的石头老房子前面,又一步步上到了二楼2号那白色的,上面凸现出一些对称的枝繁叶茂花饰的门前,伸出戴着精心准备的白色丝手套的纤纤秀手来,用一个食指去摁动那个黄铜的电铃的按钮,在铃声响起来的一瞬间,自己心里还在发出轻蔑的冷笑:

我倒是要看一看,这个白雁心目中大陆来的男生,这个作家兼诗人,他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人物!即便是他相貌一般,就凭他文学方面的天赋,我都应该是会喜欢他的!至少,他应该是我谈得来的文学上的朋友,或许,即便是他相貌一般,也许,我还会爱上他呢!他毕竟是一个很有文学才华的人物嘛,但是,一般来说,这样的人物,大都是些书呆子和迂夫子一类的家伙,他可能是个例外吗?不可能吧!不可能吧!愿主耶稣保佑,保佑我啊!阿门!阿门!阿门!阿……

但是,心里有些惶惑的是,她也知道,白雁的眼光还是挺高的。

两人走到街上,伍芳的回头率总是要比白雁高。无论在台北,还是现在在伦敦。男人的眼光总是跟着她,甚至于斯斯文文的陌生男人把车停在路边跟在她的屁股后头撵上几条街的事情,也是家常便饭稀疏平常的事儿。

所以,当伍芳在开了门第一眼看见秦田的时候,就完全证实了自己内心的惶惑:

秦田不仅仅是个不说是天才的,至少可以说是一个有着相当潜力和才华的艺术家,更还是个英俊男子!几乎也是在那一瞬间,伍芳断定了一个重要的、而且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主要的问题,那就是,以自己对白雁的了解,和自己与白雁在众多男人面前屡试不爽的回头率的比较,可以肯定地说,自己要向秦田进攻的话,她白雁就完全不是自己的对手。就是说,从内到外,从文学到形象,她都不是自己的对手!更重要的是,也几乎就在自己见到秦田的一瞬间,自己一眼就看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白雁要去追秦田,那,她肯定是处于下方。而且,中间还有相当距离呢!相当距离,相当的距离啊!但是,那又毕竟是自己个人的看法而已,世间就有很多那样的事情,任何外人都看上去极不般配的两个人,人家两口子就是生活得快快乐乐。因为,很多的东西毕竟不是外在的,而是内在的。因为,人毕竟是一种思想动物。更何况,更何况,人家白雁也是一个相貌端庄贤淑漂亮的女孩儿,家庭背景也是台北的中上家庭……要是,要是,要是她不是那样总是太内向,太端庄贤淑,太成天埋头在她枯燥的药剂学文字符号里,要是她也象自己那样更加浪漫些,象自己那样在穿着上更加热烈些,就是说,什么粉红啦、水红啦、玫瑰红啦、或者是黑色加大红啦,还有金银的艳丽的颜色啦!前卫一些的,比较跟上时尚的啦!哎呀,她就总是那些她说的庄重的什么灰色啦、紫色啦,唉,就是那次的那种他们两人都同时看中的香港人店里卖的紫色金花旗袍,她穿和我穿怎么就完全不一样呢?那次在圣诞晚会上,我俩都穿着同样的那件紫色金花的旗袍,我俩都是几乎相同的一公尺六八的高度,围着自己转的男人为什么就那样多呢?天!上帝为什么就让自己是这么的一个尤物呢?唉……

当然,那个时候,伍芳也有一小会儿想到了自己的私心,人家白雁毕竟是和秦田在一个宿舍楼里住了那么长的时间,自己才一脚踩进来……

然而,人情就是这样:

往往争斗都是发生在熟悉的人之间,越是熟悉,就越是争斗,那相互熟悉的人就是所谓叫做“朋友”二字的人之间的称谓,所以才有世间人们对于朋友的很多的感叹,才有朋友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的说法,才有世间一些久涉红尘历经沧海的人们对于真正的朋友难以寻觅,就象大海里捞针样的感叹,才有后来的法国人让.保罗.萨特在他的存在主义哲学里,根本就一针见血地认为世界上不要说什么朋友,就是兄弟姊妹父母夫妻之间,都只存在一种利用的关系云云……

现在不是,当伍芳一脚踩进门看见了秦田之后,虽然对自己的老朋友白雁心里也咯噔了好几下,但是,却很快就把任何事情都抛到脑后去了……

更何况还有那句不知道是什么人说的大白话呢,就是说:

在类似爱情的事情上,任何人都是绝对地自私的呢!

那次派对后的第二天下午,伍芳和秦田就在电话里约在一家咖啡店里见了面。然后,就是宵夜的晚餐,看电影。第三天晚上,两人就在伍芳住的地方聊了一个通天亮!

然后是一个礼拜几乎天天晚上见面。晚餐、电影、戏剧、音乐厅里听音乐……除了以文学上的诗歌、小说、戏剧作为谈资或话题外,两人简直就是无话不说,好象双方都觉得相见恨晚,好象前身前世两人就是早就相爱过的一对儿一样似的。紧跟着,两人又兴致勃勃闪电般地去了一趟温莎堡,又乘飞机去苏格兰的爱丁堡。前两天在风景如画的古城堡里逛来逛去、摄影、买小摆设,后来就是白天在福斯湾北海边的露天浴场游泳,晚上到赌场去玩上几把,他们就那样在爱丁堡待了一周。

那次派对的结局是:

两周以后,白雁搬出了休斯街178号。

又过了一周,秦田也离开了Spring House学生公寓那座百年的老石头房子。他径直地搬进了St.James Park 路Lansdown南街1026号别墅二楼靠南的一间宽大的房间里,那是伍芳的卧室,在那儿,他们可以凭窗眺望格林公园的一角。

他干脆和伍芬公开同居了!

就在他们同居后的第二天,伍芳给秦田写了一首诗,还将那首诗用钢笔抄写在一张漂亮的信纸上压在玻璃板下面。当秦田晚上从学校里回去继续在书桌前看书时,那首抄写在信纸上的诗就立时映现在了秦田的眼前,他看见那首名叫《夜星》的诗是这样写的:

 

夜 星

     –给QT

夜星

夜星你就是我的静夜的星

我的静夜闪烁的启明星

闪烁着你的星空火海火的海洋之光

遥远的火海哦

噗噗飞窜的火焰

尾曳着亿万星星亿万星星的子孙向我飞行的你

雄性的火焰之光哦

你照见我遥远的过去

你照见我遥远的未来

竟是那么晶莹纯净

那么光焰万丈你把它引燃

燃烧成你怀抱里的灰烬

那栋靠近格林公园的别墅,是伍芬父亲伍原的老战友、台湾驻英国办事处武官沈鹏早年在伦敦购置的两处别墅之中的一处。两栋别墅本来是沈鹏准备退下来以后留在伦敦当寓公时居住,顺便也可以收一些房租的。谁知,沈鹏却在四年前的一次大西洋上空的坠机事件中丧了生。好在老伴程丽蕴跟着沈鹏在伦敦早已习惯了那儿的生活,伍芬又是她早年在台湾认的干女儿,那一栋别墅自然而然就拿去让伍芬居住和管理了。伍芬只是将住不了的楼下的几间租给别的人去住,按月到房客那儿去收齐租金之后,存入她乾妈的户头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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